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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021-04-12 09:22:53阅读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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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21113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1

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瑜伽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推广普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鼓励各地瑜伽组织积极参与健身瑜伽竞赛活动,我中心决定于5月和10月在南京和盐城举办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现将2021年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2.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各站点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149


附件1

 

2021年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21年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XX站)

二、比赛站点和日期

第一站:南京52830日; 

第二站:盐城101517日。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南京站:南京育仁瑜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盐城站:盐城市瑜伽运动协会。

五、参赛单位

   各级瑜伽协会、瑜伽馆、培训机构,高校瑜伽社团等。

六、竞赛项目

(一)单人项目(男单、女单);

(二)双人项目(女双、混双);

(三)集体项目5-9人(办公室健身瑜伽操:徒手和辅具)。

七、参赛办法

(一)各级瑜伽协会、瑜伽馆、培训机构,高校瑜伽社团均可组队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每队须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须年满16周岁,每队参赛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

(三)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责任和费用。

(四)参赛单位需按时报到并参加赛前技术会议,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2018年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参赛人数超过16名(对、队)须先进行预赛、超过8名(对、队)不足16名(对、队)进行复赛,不满8名(对、队)直接进入决赛。

(三)单人、双人项目竞赛体式规定

1、预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34级中抽签决定,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选取,前屈、后展类各1个,共2个体式。

2、复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56级中抽签决定。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选取,平衡、倒置类各1个,共2个体式。

3、决赛:单人、双人决赛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自编套路中的体式必须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并包含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合理编排套路,避免出现与体式无关的动作。

4时间:单人项目120秒±5秒;双人项目180秒±5秒,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

(四)集体项目竞赛体式规定

1、集体项目只进行决赛。

2、集体项目为指定编创主题《办公室健身瑜伽操》,分为徒手类和辅具类(辅具包括:瑜伽砖、瑜伽伸展带、瑜伽椅等),承办单位可免费提供椅子等辅具。

3、自编套路的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运动员须配合默契,有肢体连接,情感交流自然,音乐与体式契合。

4、自编套路中的体式必须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并包含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时间180秒±5秒。

九、评分办法

(一)比赛采用10分制。单人、双人项目为体式质量分值5分、展示水平分值3分、难度分值2分;集体项目为体式质量分值5分、展示水平分值5分。

(二)A组裁判负责体式质量的评分,B组裁判负责展示水平的评分,C组裁判负责难度分值的评分。

(三)ABC组裁判员所示分数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竞赛要求

(一)单人、双人项目预、复赛环节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二)决赛环节音乐(MP3格式)可根据编排自行选择,音乐中不得有唱诵、不得有歌词,不得含有宗教色彩的内容。

(三)运动员须穿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男士不可赤裸上身),不得出现纹身。比赛服严禁带有宗教、迷信、广告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宽处不能大于4厘米,并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牌。

(四)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做健身瑜伽致敬式,运动员不得唱诵上场、退场。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单人、双人、集体项目名次评定

各项、各组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比赛设特别奖:

1、集体项目:“健身瑜伽最佳组织奖”和“健身瑜伽最佳编创奖”;

2、双人项目:“健身瑜伽最佳人气奖”、“健身瑜伽最佳配合奖”;

3、单人项目:“健身瑜伽魅力小姐”、“ 健身瑜伽魅力先生”。

(三)获得前八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获得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和奖牌;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的选派

仲裁委员会成员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赛前15天公布选派通知。

十三、报名

参赛单位须登录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网站(地址:www.chinayogasport.org)注册报名,注册完成可参加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报名时需将自选体式名称(3-9级体式)和自编套路的难度体式名称(79级体式)进行网上申报。如报名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0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十四、经费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为便于参赛,建议在大会推荐的宾馆食宿,食宿标准见补充通知。

(二)个人报名须缴纳参赛服务费200//人,集体项目须缴纳参赛服务费500/队,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三)比赛中冠企业名称的队伍,须在报名时向承办单位交纳500元人民币广告宣传费(仅限秩序册、成绩册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十五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六、本规程由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各站点联系方式

 

南京站:

比赛地点:南京汤山金乌温泉公园。

报到地点:金乌温泉公园。

联系方式:胡老师  135-0519-1614

 

盐城站:

比赛地点:盐城市大丰区荷兰花海景区艺术中心。

报到地点:全季盐城大丰荷兰花海酒店。

联系方式:黄爱平  181-1244-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