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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23〕4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修订《中国健身瑜伽
段位制(试行)》的通知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健身瑜伽项目管理部门,体育院校健身瑜伽项目管理部门,健身瑜伽协会、俱乐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体育方面的工作精神和《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健身瑜伽项目发展,推动健身瑜伽段位制的全面普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试行)》进行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